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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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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14 | 教務處
有關學生轉學事項,請參照說明: 凡就讀本區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用技能學程、適性輔導安置及進修部之學生除外)因學習適應(性向、興趣)問題者,得報名申請。 申請原則:每一學生僅可申請一所學校,並限一科報名,且以一次為限。原則如下: (一)原就讀普通型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綜合型高中學校報名。 (二)原就讀普通型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學校不同之技術型高中不同群之專業科報名。 (三)原就讀綜合型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技術型高中學校設有原就讀學校不同群之專業科報名。 (四)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學校不同之技術型高中學校不同群之專業科報名。 (五)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且該校未設有普通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普通型高中學校報名。 (六)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綜合型高中學校設有原就讀學校不同群之專門學程或原就讀學校未設之學術學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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